根据《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兰州市2022年经济适用住房配售公告》相关规定,经社区、街道(镇政府)受理审查公示,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市住房保障部门复核,现将复核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人)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1月12日前以信函、面谈等方式如实向我局反映。如异议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确认资格,调查处理结果我局将向署名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反馈。对无异议及有异议经查结后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按定向选房原则,由项目辖区住房保障部门公开组织摇号选房。
受理部门: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科
联系电话:0931—4607360
邮政编码:730030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0529室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