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兰州宏卓置业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同意以下2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
1、兰州宏卓置业有限公司(贰级);
2、兰州铂悦云商贸有限公司(贰级);
3、兰州华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贰级);
4、兰州良志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贰级);
5、兰州迪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6、兰州凯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7、兰州中海海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8、兰州中海海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9、甘肃瀚文实业有限公司(贰级);
10、兰州公交实业有限公司(贰级);
11、甘肃天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12、兰州新城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13、兰州东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14、甘肃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15、兰州金融谷投资有限公司(贰级);
16、兰州丰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17、甘肃建德房地产有限公司(贰级);
18、兰州宏建建业集团有限公司(贰级);
19、甘肃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贰级);
20、甘肃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21、甘肃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22、兰州红古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23、兰州万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24、兰州泰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贰级);
25、中车科技园(兰州)有限公司(贰级);
26、兰州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27、甘肃省城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贰级);
28、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现将审查意见在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lanzhou.gov.cn)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8日。
通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开发科
邮政编码:730000
监督电话:0931-8464214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