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科字〔2019〕64号
关于征集编制2019年度节水治污水生态
修复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按照《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甘政发〔2015〕103号)要求,根据《兰州市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兰政办发〔2019〕18号)任务分工,为加快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等方面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提升科技对水污染防治的支撑作用,我局将组织开展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等方面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征集工作,完善我市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的推广指导目录,建立名录动态管理机制。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此次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方向
1.节水技术: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镇生活节水,高品质再生水补充饮用水水源,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
2.治污技术:工业企业废水治理,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船舶码头水污染治理等;
3.水生态监测与修复技术:有机物和重金属等水环境基础监测,新型污染物风险评价,水环境损害评估,水环境对人体健康影响,水源地生态监测与修复,重点流域生态监测与修复,大型水库区生态修复,湿地监测与生态修复等技术。
二、推荐原则
1.符合国家和我省我市产业政策,符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国家和我省我市水污染防治的重点需求;
2.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资助的科研项目取得的技术成果及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发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
4.至少已有一个国内工程应用案例,或示范工程稳定运行12个月以上,经济、社会与环境综合效益好,具有推广应用前景;
5.推荐的先进适用技术应为注册地为我市的企业或在我市的事业单位所有。
三、申报材料
1.《甘肃省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先进技术推荐表》(附件1);
2.推荐技术的《技术报告》(编写要求见附件2);
3.技术工程应用的《典型案例》介绍(编写要求见附件3);
4.典型案例相应的项目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或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性能测试(评价)报告;
5.其他:法人营业执照、推荐技术的专利证书、技术查新报告、获奖证明等。
四、推荐要求
1.推荐方式。各县区科技部门牵头负责推荐本地区相关先进适用技术。
2.推荐条件。各市州科技部门应对照推荐原则进行初审,推荐上报的先进适用技术应当符合推荐原则明确的五个方面的要求。
3.坚持推荐与使用相一致。各单位应着眼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实际需求,征集和推荐先进适用技术。对于本地区已明确今年将推广使用的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先进适用技术,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列入技术目录。
五、《技术目录》的管理使用
1.建立技术指导目录。根据推荐五大原则,对征集到的先进适用技术进行筛选和评估,择优纳入《兰州市2019年度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技术目录》),并向省科技厅推荐纳入《甘肃省2019年度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面向全省推广。
2.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联合相关单位定期面向社会征集新的先进适用技术。对《技术目录》内的先进适用技术,2年内未得到推广应用或示范应用的,将从目录中予以删除。2017年征集公布纳入《甘肃省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先进技术指导目录》的技术咨询单位,请于7月17日前将填报的2017和2018年《甘肃省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先进技术信息反馈表》(已报送可不再报送)一式两份报送至我局社发科,未予推广应用或未报送反馈表的技术,将按技术征集时的通知要求,发布专项通知予以删除。
3.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申报单位(含以往申报单位)每年12月5日前,应将入选《技术目录》推广使用或示范应用情况,上报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初审后,一式两份统一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至我局社发科。对逾期未反馈相关信息的,视为本年度未得到推广应用或示范应用。
3.加大推广支持力度。我局将向省科技厅、市发改、工信、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系统抄送《技术目录》,供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技术使用的主管部门在水污染防治技术升级改造和应用时予以参考,促进《技术目录》的推广应用。
六、报送方式
请按照申报材料要求,由技术持有单位填写《甘肃省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先进技术推荐表》,编写技术报告和典型案例,于2019年7月25日前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版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及申报材料电子文件(光盘一份,将申报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以“技术领域+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命名,其中申报材料1-3为word文档)报送至市科技局社发科。
联系方式:
兰州市科技局社发科 李彩萍
联系电话:0931-8840508
兰州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