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企业(园区)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的管理办法(试行)》(兰政办发〔2015〕219号)和《鼓励企业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企业技术研究和开发机构的资助扶持办法(试行)》(兰政办发〔2015〕220号)相关规定,按照单位申报、县区推荐、材料审查、现场查验、专家评审等程序,评定兰州裕隆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工业气体科技成果产学研协同转化基地”等22家单位为2019年度兰州市产学研科技合作基地和研发机构。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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