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兰州市“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的需求,按照《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近期开展2019年度兰州市科技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一)在兰州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及机关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工作积累,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技术优势,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度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三)项目负责人本年度申请的各类市级科技项目数不超过1项,必须是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项目任务。
(四)过去5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凡承担了市级科技项目未按时结题的,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
项目承担单位须登陆“兰州市科技业务综合服务平台”(平台由兰州科技网点击进入,网址:http://kjj.lanzhou.gov.cn),注册成功后,在线提交项目资料,完成项目入库。项目入库后,在线打印《兰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及需要说明的相关材料一式两份,A4幅面、骑缝装订、不得另加封面。按行政隶属或属地关系初审推荐后,报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申报的项目由成果科负责审核;医疗机构申报的项目由社发科负责审核;企业申报的农业类项目和工业类项目分别由农村科和高新科负责审核。
三、指导性计划说明
(一)申报单位自筹研发经费,市级财政不安排经费。
(二)项目自筹经费可作为本科技投入的重要依据。
(三)作为技术人员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四)作为科技成果登记的重要依据。
(五)作为推荐报奖的重要依据。
四、申报受理时间
2019年度兰州市科技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申报时间为11月15日至11月29日,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邵燕雯
联系电话:8847961
材料报送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北街名城广场4号楼9层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