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科技厅《关于做好补贴中小企业研发成本工作的通知》(甘科计函〔2020〕16号)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现将组织申报省级中小企业研发成本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为兰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界定的中小企业标准,且过去5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相关资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小企业研发成本补贴申请表(见附件)等相关资料。
三、省科技厅根据研发投入实际情况,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研发补助费用;研发费用补助具体管理使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保障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转型发展,统一纳入本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并单独核算。
四、企业需对提交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将取消推荐资格。
五、申报截止时间待省科技厅确定后另行通知。申报相关资料请发送至兰州市科技局规划科邮箱(lzkjjjhc@163.com),由市科技局会同税务部门审核后,统一推荐上报至省科技厅。
联系电话:0931-8847961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