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甘科计函〔2023〕73号
各市(州)科技局、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推进202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部门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3〕3号)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及范围
2022年度省科技厅准予立项的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创新联合体、奖励资金项目等科技计划项目。
二、评估组织方式
(一)本次评估工作由省科技厅发展规划处统筹组织,相关业务处室配合,甘肃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具体实施。
(二)项目承担单位组织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登录“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skeju.cn)”,进入“新版系统”,在“填写项目评估报告”模块中填写并提交《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信息表》,填写模板见附件。
(三)各市(州)科技局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各项目承担单位网上填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信息表》。
(四)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本单位各项目组填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信息表》。
三、评估工作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督促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根据任务书约定目标及完成情况,务必于2023年4月30日前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信息表》,项目负责人填报数据应真实、准确,不得虚报、瞒报、谎报数据。
(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信息表》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数据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
(三)各市(州)科技局、各项目推荐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请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绩效自评工作。本次评价将选择部分项目开展现场评价,现场评价的项目名单及评价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发展规划处:王君玲 0931-8834620
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张斌 0931-8882079
网络支持:蒙杰 0931-8817548
项目信息填报:杨文静 0931-8857309
附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信息表
甘肃省科技厅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