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人社通〔2022〕335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财政局,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就业,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41号)转发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加强信息比对。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在确保参保数据可靠前提下,充分利用教育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比对核查,通过重点审核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身份、参加失业保险情况,支持本地区一次性扩岗补助精准有序免申即享。同时,要加强与本地就业部门的信息比对,确保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强化事后核查。每月20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上报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数据,支持部端开展全国信息比对核查。对部端比对下发的身份不实、跨省(区、市)重复享受等疑点数据,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下载复核。对于不符合条件发放的,及时追回所发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加大政策宣传。各地要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多渠道、多媒体、多层次、多维度投放政策信息,尽快让企业对政策红利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扩大工作效果。 四、加强调度督导。各地人社、教育、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采取有力举措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各地人社部门每月15日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上月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落实情况。在执行中遇有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财政厅
2022年8月19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