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即将来临,随着假期人们外出旅游和复工复产企业逐渐增多,对防护用品的需求也日益增长,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助力全省复工复产,省市场监管局向广大消费者发出关于口罩等防护物资的消费警示,警示如下:
一、选购常识
1.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包装完好和标识齐全的口罩,尽量避免微信群、朋友圈等个人交易行为;要注意产品外包装上标识标注是否清晰,是否包括生产商名称和地址、规格型号、防护级别、执行标准编号、产品使用说明、生产日期、推荐使用时间等基本信息;要检查外观是否有污渍、产品最小销售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影响使用的变形等,进口商品还要注意查看是否有中文标识标注。
2.如果用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护,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防护指南》选择购买。
3.儿童、老人、患有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血管疾病等特殊人群,要谨慎挑选口罩类型,在确保安全防护的前提下,选购适合的口罩类别和防护等级。
二、使用常识
1.佩戴口罩前和摘下口罩后,均应及时洗手或使用酒精类洗手液搓手。佩戴口罩时,鼻夹侧朝上,使口罩覆盖口、鼻、下颌,将双手指尖沿着鼻梁条,由中间至两边慢慢向内按压,直至紧贴鼻梁,并适当调整口罩,使口罩周边充分贴合面部。摘下口罩时,应从头带处卸下口罩,不要触碰口罩的外表面。
2.口罩不宜长时间佩戴,如果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有异味时,需及时更换。
3.根据垃圾分类的原则,使用后的口罩应剪破后投放到垃圾箱。疑似人员及护理人员使用过的口罩按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理。一次性口罩不能重复使用。